图为张志朋、焦艳丽落水的中原绿色庄园湖岸,湖岸上没有警示标志牌,没有安全防护栏杆。
本报记者 段宝生 文/图
过去不久的国庆黄金周期间,位于濮阳市的国家AAAA景区中原绿色庄园(以下简称庄园)内,一名男性保安和一名女性游客不幸溺水身亡。事情过去了半个多月时间,死者家属仍在奔走讨要说法,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表态。
景区保安及一名女游客溺亡
根据死者亲属张国山陈述,10月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濮阳县柳屯镇焦村20岁的女孩焦艳丽和他姐姐一家到庄园游玩,并由他们认识的保安张志朋带进庄园。下午4时20分左右,焦艳丽姐姐家孩子哭闹,一家人先行离开庄园,焦艳丽和庄园保安张志朋仍在庄园内玩耍。晚饭时,焦艳丽未回家,家人打她手机联系,拨打很多次仍无人接听。次日下午,张国山去庄园寻找,问到庄园保安宋书海(系保安张志朋的表哥),他说没有见到张志朋和焦艳丽。10月3日,庄园龙湖浮起焦艳丽的尸体,庄园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继而又打捞出张志朋的尸体。
据公安机关询问调查,庄园保安宋书海说,在10月1日下午6时34分他给张志朋打电话让其回去吃饭,接电话的是焦艳丽,焦艳丽急匆匆地说:“你弟弟掉到水里啦,快点来!”宋书海在通电话后绕湖转了一圈没见人,就以为是开玩笑,自己既没有继续寻找,也没有告诉庄园的其他人,更没向领导汇报。目前,公安机关对张志朋和焦艳丽的死因和死亡时间没有出具结论。
庄园有没有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人员及法律界人士,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庄园有没有责任,该担多少责任?
河南百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濮阳中原绿色庄园法律顾问李自英认为,庄园保安张志朋与焦艳丽是朋友关系,张志朋有保护自己和别人的责任。张志朋和焦艳丽不属于不慎落水,没有外力是掉不到水里的。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阶段。至于说,庄园设计和建设存在缺陷以及监控等的问题,他们认为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张志朋是庄园的保安,他们可以给10万元的抚恤金,焦艳丽怎样落水,死因、死亡时间尚无法确定,他认为庄园没有责任。但为了消除对庄园的不利影响,庄园愿意给焦艳丽家人5万元的补偿金。
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律师、焦艳丽事件代理律师张风英认为,张志朋是庄园的保安,与游客焦艳丽是熟人,2人在龙湖岸边玩耍落水原因尚待公安机关查明。但张志朋和焦艳丽确实是在庄园的龙湖里溺水身亡的。庄园龙湖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是否有隐患,政府安全部门可以认定。但庄园龙湖的确没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合乎规定的安全防护栏杆,再者龙湖装的监控恰巧事发那几日失效了。张律师说,庄园应承担全部责任。张律师认为,依据焦艳丽接电话的时间推理假设为庄园保安张志朋先行落水,那么是焦艳丽作为朋友施救,因施救不力也落水。焦艳丽可视为见义勇为,是可以享受政府见义勇为奖励的。按照法律划分庄园承担全部责任的话,依现行经济水准赔偿金应为28万元左右。
濮阳濮上生态管理局副局长张万东说,张志朋、焦艳丽的溺水死亡事件他们也很头痛,公安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出结论让他们非常为难。庄园的经营不太好,黄金周经营额为20万元,保安张志朋他们要负责,焦艳丽是游客也是张志朋的朋友,他们不应该不负责。但庄园的经济状况差,他们不好提出赔偿,希望走诉讼之路。
张志朋、焦艳丽的死因能否查明,庄园究竟该负多大责任,张志朋、焦艳丽2人的亲属能获得多少赔偿?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