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规划局扎实构筑行政权力运行阳光体系
来源:濮阳市规划局 日期:2012/05/09 阅读:
今年以来,市城乡规划局按照溯源固本的指导思想,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一书两证”审批的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了职责界限清晰、审批公开透明、程序全程受控的行政权力运行阳光体系。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点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了《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等规范权力运行的13项制度,编制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点》,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台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较为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围绕单位职能、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建立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周例会周总结制度,对各部门、岗位涉及的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实行动态管理。局领导小组每周定期研究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督查结果及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各类风险点的防控管理内容,确保职责流程清楚、权责明晰、运行通畅,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范网络,基本实现廉政风险防范无缝隙、全覆盖。
二是健全和完善规划审批制度体系。结合规划审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健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促使规划审批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用机制预防风险。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管理,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为适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起草了《濮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及其配套办法《濮阳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认真贯彻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等理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政策,调整提高了规划技术的标准体系,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确保做到高起点编制规划和高标准实施规划,引导城乡发展和建设健康、有序进行。比如在退道路红线上,要求沿路商业建筑多退红线,留足公共空间。同时,还改进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在住宅日照间距分析中引入计算机技术手段,作为重要辅助,提高了日照间距分析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是规范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程序。建立“四位一体”的城乡规划审批机制,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建设项目受理和初审,市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市土地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负责方案审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项目,收到了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又提高审批效率的效果。结合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紧紧围绕报审项目的5个强制性指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用地性质),切实改进《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业务事项办理规程(试行)》等程序性管理制度,通过优化完善规划审批流程,加强重要节点监督,对承办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行“三色预警、三级管理”机制,确保报审项目强制性指标与控规指标全部相符,坚决避免各种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的发生。
四是探索全程防控的监察督查机制。重视并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规划审批的全程监督监察。坚持廉政告知书发放和项目抽查回访制度。每月抽查回访5个规划审批项目,了解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政情况。探索建立服务单位参与监督机制。通过召开规划服务单位专题座谈会、民主评议、上门走访、书面发函等形式,探索建立服务单位参与规划管理的监督机制。完善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目前所有规划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均制作了流程图,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实现对规划审批运行流程的实时监督,发现异常立即提醒承办人查明原因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了规划审批的规范、透明、高效。
五是深化阳光规划虚心公众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推行城乡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建设项目批后告示等工作,扎实开展“阳光规划”活动。重视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濮阳日报?城乡规划》和市广播电台《城乡规划之声》等宣传阵地作用,去年以来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布城乡规划信息260篇(次),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关注和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切实改进规划建设项目公示方式,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透明度,近两年共组织规划项目公示300余项,较好保障了广大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规划依法审批工作,规划执法公信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