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序号:29506 索引号:J0001-0201-2008-0236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宗教局 发布日期:2009-7-4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濮政办〔2008〕13号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河南省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濮政办〔2008〕14号文)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为濮阳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濮阳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冬季 8:00-12:00,14:30-17:30
夏季 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393-6668551
传真号码:0393-6668551
通信地址:濮阳市民族宗教局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地址:pymz0393@sina.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
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
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号”四组代码构成。
2、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
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濮阳市民族宗教局领导名单
刘培振 局长(党组书记)
朱家广 副局长 分管宗教工作
许俊丽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民族工作
杜春玲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工作
徐吉焕 副调研员
2、濮阳市民族宗教局工作机构及其职能
濮阳市民族宗教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电话:6668551)
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主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信访提案、保密保卫、机关财务管理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民族科 (电话:6668005)
负责全市有关民族团结、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负责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处理民族纠纷,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负责全市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参与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工作;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
宗教科 (电话:6668005)
负责全市有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方面的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负责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有关市级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天主教会、基督教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协调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宗教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隶属事业单位
民族服务中心 (电话:8109582)
主要负责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医疗、殡葬等各项公益事业的服务工作;管理好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瘞地的使用;妥善安排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十个少数民族的肉食和商品供应等。
3、濮阳市民族宗教局2008年工作要点
⑴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培训和教育。
⑵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⑶协助各县(区)积极向省申报2008年扶持项目,通过扶持项目大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与市有关部门协调,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民族聚居地方又好又快发展。
⑷切实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使全市的清真食品市场不断走向规范化。
⑹继续抓好党的宗教政策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的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⑺抓好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
⑻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
⑼加大宗教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继续做好打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信息,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濮阳市民族宗教局新闻发布会。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本机关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濮阳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的处理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⑷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⑸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濮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