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文明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市直各单位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这一活动是中央文明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目的是利用传统节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市直各单位积极响应,纷纷制订了活动方案。广大干部职工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了一些适合自己的项目。一些市直单位将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在各类烈士纪念馆和革命战争重要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扫墓等纪念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开展网络访谈等“网上祭英烈”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清明节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将民间节日习俗与各种树新风活动有机结合,让群众成为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共建文明和谐社会活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