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010-11-27 14:39:31)
标签: 濮阳 义务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 教育质量 校园 分类: 管理
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结合濮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序 言
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民生,教育是未来。强市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对于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建市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濮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取得突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持续提高。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濮阳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职业教育薄弱,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竞争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都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在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质量怎么保,学校怎么办”的难题,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濮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一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四个重在”,理顺体制,打好基础,突出均衡,提升质量,强化拉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围绕“一个中心”,健全“两种机制”,实现“三大跨越”
(二)发展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河南省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教育结构日趋合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保障更加有力,教育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更加稳固。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初步形成具有濮阳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
到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左右;在城市和县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1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不低于高中水平;努力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口的比例。
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在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
(三)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以及办学条件标准,确保义务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统一城乡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标准,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统筹,并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用5年时间,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消除城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关注留守儿童受教育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城乡居民社区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好1—2所高质量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重视0--3周岁婴幼儿教育。